住院须知
尊敬的病友:
感谢您对我院的信赖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为使您及所有住院病友保持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,请您和您的近亲属详细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则:
一、病房制度
1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。
在医护人员查房和护理及治疗期间,请不要离开病房,以免影响治疗。我院每天上午8点开始是医生查房及护理治疗时间,晚上10点以后为休息时间。
2、护士为您配送药品时,请勿离开病房。若发有口服药,请按时、按量服用。
3、住院期间,未经允许不要使用院外药物和接受院外治疗。
4、未经允许不要进入治疗室、抢救室、医护办公室;不要私自翻阅或毁坏医疗文件。
5、保持病区安静、整治。
二、授权
请及时告知主管医师特殊检查(治疗)或手术同意书是由自己签字或是指定代理人签字。如由代理人签字,请填写授权委托书,以书面形式指定代理人并注明授权范围是。以确保代理人在相应时刻能履行责任。
三、相关义务及责任
1、病友或代理人应及时缴纳医疗费用,以确保医师能进行正常的医疗工作。拖欠医疗费用有可能影响到病人的诊断和治疗,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医院不予承担。对危、急、重症患者,我院将按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对待。如对医疗费用有疑问,可随时到护士站请护士进行电脑查询。
2、请妥善保管好随身钱物,谨防丢失。贵重物品及大额经费请及时交保卫科或是住院收费室(处)代为保管,相应科室将为您提供免费服务。
3、住院期间,患者不得外出、外宿,如因此影响到病情观察及治疗或是出现意外情况,其后果自己承担。
4、属于医疗保险的患者,因病情急需使用非医保类药品治疗时,请您理解和同意。如因病友或代理人拒绝使用该药品而影响医疗效果的,医师对此不承担责任。
5、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,应有近亲属陪护,医院不承担对患者的监护责任。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,近亲属应判明其能否自行对住院期间的行为负责而决定是否留护,医院同样不承担监护责任。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,住院期间患者的行为自行负责。
感谢您和近亲属能遵守我院制度并配合医疗工作。
周院长专家门诊:
门诊导医台:
线上预约咨询:
微信公众号
官网二维码

